破產期间支援服務
破產令後4年|持續跟進
適用於已申請破產人士
由破產令頒布後至解除破產,提供持續跟進及相關支援
破產後4年跟進服務
適用於已申請破產人士
由破產令頒布後至解除破產,提供持續跟進及相關支援,協助了解及處理破產期間涉及的程序、文件及日常安排。
首次破產人士如符合相關法律條件並與受託人充分合作,一般由破產令頒布日起計4年後自動解除破產;如有相關反對或其他法律情況,實際解除破產時間可能有所不同。

破產後服務
01|破產期間持續跟進
持續跟進破產期間涉及的程序、文件及相關事項,協助了解破產人的責任及破產案受託人的相關要求。
02|初步訊問及會見受託人
協助了解初步訊問及會見破產案受託人的程序、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,並協助整理相關文件及資料。
03|銀行戶口及薪金入帳
協助了解破產期間銀行戶口、薪金入帳及日常銀行安排,並按個案情況了解相關要求及程序。
04|周年收入及取得的財產申報
協助了解每年提交周年收入及取得的財產說明書的相關要求,整理收入及取得財產等資料,跟進相關文件安排。
05|離港及工作安排
如破產期間有離港、轉換工作或收入變化,協助了解相關申報要求,以及需要向受託人提供的資料。
06|聯名物業
如涉及聯名物業,協助了解破產人所持物業權益,以及受託人處理相關權益時可能涉及的程序及安排。
07|債權人會議
如個案涉及債權人會議,協助了解會議程序、所需資料及相關注意事項。
08|受託人來信及文件
協助了解破產管理署或破產案受託人發出的信件、文件及相關要求,並協助整理及跟進所需資料。
09|解除破產相關跟進
接近解除破產階段時,協助了解解除破產相關程序、文件及注意事項,跟進相關安排。
